未婚先孕有产假和产检假吗
未婚先孕有产假和产检假吗,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怀孕生子对于一个女人和一个家庭来说都是非常重大的事件。对于已婚的怀孕妇女应该享受产假是大家都知道的。那么未婚先孕有产假和产检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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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婚生育可以休产假的。
二、法律依据:
我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所以妇女生育产假是法定的,不管其生育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员工提出要求休产假,企业都应当无条件的批准。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为了能够保障产妇恢复身体健康,享受产假不以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为前提条件,只要有生产的事实,就当享受90日的产假。另外,《劳动法》第七章里还规定了一些其它女职工三期保护的条款,这些都是适用与所有女职工的。
1、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2、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3、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分娩的住院费和医药费自理,产假期间停止其工资福利待遇;三年内不得被评为先进个人、不得提职,并取消一次调级。
三,未婚产假与已婚产假的区别:
但此同时,我们也必须区别“产假”与“产假待遇”这二个不同的概念:对于未婚先孕的女职工来说,她们有权享受产假,但是不能享受产假期间的相关待遇。
鉴于未婚先孕女职工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根据《问题解答》第十七条“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生育待遇按照计划生育规定处理”。所以在产假期间不能和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一样享受产假期间相关待遇,这些待遇包括生育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等以及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产工资)。
不论是已婚生育还是未婚生育,都应该享受产假,这是国家规定的妇女应当享受的权利。所以妇女生育产假是法定的,不管其生育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员工提出要求休产假,企业都应当无条件的批准。不能以不正当理由剥夺妇女享受产假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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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法规定产妇产假休多长时间
如果你是晚育,请查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某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上面对晚育肯定还有额外产假奖励,对男方也有陪产假或护理假的规定。劳动法下的产假,是从生产前15天开始,到产后,共三个月,根据晚育、难产之类的情况,还可以延长,但也都是产后假期的延长,在产假中享受全部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产假是否在怀孕期间随时可以休
孕期假、保胎假等等不是产假,也不是法定的假期。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因特殊情况在上海市以外的医疗机构生产的生育妇女,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时,须提供当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生产情况证明和婴儿出生证明。
女职工晚育(比法定婚龄推迟4年以上初育),产假在90天的基础上增加30天;难产的,另增加产假15天。
产假是如何休的
既兼顾了工作,又赢得了好口碑,实际上假也没少休,还多赚了几个月的奖金。虽然自己辛苦些,仔细算来,也是值得的。
如遇法定假日,不顺延。同时,还可以领取生育津贴和医疗津贴,其所在单位不再支付产假工资。
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新劳动法”没有此概念,国家颁布的是《劳动合同法》,《劳动法》现在还是有效的`。
孕妇休产假一般在什么时候算起
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但是现在并不是你主动提出要求休假,所以单位还是应该给你安排一个没有孕期禁忌的岗位,让你工作到可以休产假的时候再交接。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单位不能强制你在孕期去休无薪假。
女职工怎么休产假和产前假
你精打细算想好吧。符合条件的非本市城镇户籍的生育妇女,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时,须提供户籍所在地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和现居住地街道(镇)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审核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如员工所在单位没有参加生育保险,产假期间当按规定支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这样就没把法定假日揉进去,也很不错。
产假六个月,一年不用上夜班。
不过要看单位执行情况,各有不同。关于产假应该从什么时间计算?目前法律没有具体的规定,然而法律规定休产假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妇女及儿童的权益,使产妇及胎儿得到更好的休息和照顾,所以一般单位都是从产妇临产时开始计算产假期间,如果产妇在怀孕期间因特殊情况需要休息,可以到医院写证明请病假的。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这个没有固定要求的,就从你请假的那天算起,一直到你来上班的那天止。没有哪个单位要求一定要到预产期那天才能休,你可以提前休的,但那个宝宝不到三个月时,你就要上班了。建议别提前休,可以在预产期前一周休,大多数宝宝会比预产期提前出生。这样就能休差不多三个月了。
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生育保险基金不支付超过部分,高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部分应由所在单位以生育生活津贴的形式支付。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者,给予42天产假。
我由于工作原因,休了两个月,就上班了,不过是上半天,休半天,直到产假休满。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怀孕2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15天的产假;2个月以上不满4个月流产、引产的,给予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引产的,给予42天产假。不过,实践中也有许多单位,认为产假休息时间是由法律规定的,产妇可以自己决定何时休息,如果产前休息的时间多了,产后就少休几天,反正总的时间符合法律规定就可以,所以,你可以与公司协商一下。再和单位主管沟通好,只要领导点头,就一切ok了祝你成功,祝宝宝健康幸福。你如果这段时间需要休假,单位不能把你辞退,但也可以不发工资。
女职工应当得到的生育保险其他待遇,也应当由单承担。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在休产假时,如员工已参加了生育保险,则可以根据生育保险的规定,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产假期间的工资,其标准是该年度本人缴纳社会保险的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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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期间工资
《劳动法》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产假期间工资待遇规定:
一、如果企业给员工参加生育保险,根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4】504号)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生育津贴,其标准是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如果企业没有给员工参加生育保险,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应该由企业支付每月基本工资。
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比较新劳动法产假条例规定补充
一、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规定,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不能按病假、事假、旷工处理。对在生产第一线的女职工,要相应地减少生产定额,以保证产前检查时间。
二、对从事繁重体力劳动、有毒有害作业或从事其他容易引起流产、早产、畸胎的特殊工种作业的女职工,应暂时调换工种或酌情减轻工作量。
三、有五名以上怀孕女职工的单位,有条件的应设立孕妇休息室。女职工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每天享受工间休息一小时,算作劳动时间,并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加班加点;从事立位作业的女职工,其工作场所应设工间休息座位。
四、准予定期做产前检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应算作劳动时间。
五、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指定的机构进行产前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所在单位应全部负担。费用由原医疗经费渠道开支。
国企产假规定
1、产假天数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2、产假待遇
第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第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第三、产假,领生育津贴。产假包括: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所以有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简单说来就是:
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就OK,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
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工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在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3、孕期安排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4、温馨提示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本条例第十二条的职责分工,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处以罚款,或者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如果女性朋友们发现用人单位对于自己的产假以及产假期间的待遇有不符合规定的,可以及时向劳动部门举报,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